为进一步提高烘干设备及仓房使用效益,现对陈袁、军营库点的烘干设备及仓房对外出租,方案如下: 一、每个库点的烘干设备及仓库仓房整体出租,不分租。 二、烘干设备承租事项: 1、承租费用:40元/吨,数量起点为3000吨(12万元),超出按实际数量计算。 2、烘干设备调试期间所需的燃料、燃气、水、电、人员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。 3、使用燃气必须向甲方交纳预留金,预留金不低于3万元,次年按燃气公司标准补差实缴,余额退还。 4、烘干设备按现状出租,如需其他作业工具、机械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。 5、承租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。 三、仓库承租事项: 1、仓库按现状出租; 2、仓库以现有空仓容为基数,出租费用为每月5元/吨,不含其他任何事项; 3、如有其他需求,需双方商定认可,并签订其他事项的补充合同; 4、承租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。承租期满必须全部腾空并结清所有费用; 四、承租期结束后,租用方必须将烘干设备、仓房、机械等完好无缺的交还甲方,如有损坏,按实赔偿、维修。 五、承租期内不得私自改动改装所租用的标的物。 六、坚持先交后租原则,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内一次性交清所有费用。 七、在承租期间,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,与甲方无涉。 八、未尽事宜,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。 九、联系人: 朱连喜 13961974500 (陈袁) 王 毅 13961972656 (军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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